第五十六章 愿者上钩-《拐走陈圆圆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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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辰和张煌言商议的,是让他假装买官,引蛇出洞的计划。
在明朝,当兵没什么战功可言,当官没什么政绩可评,所以官员的升迁,就全凭领导的好恶。
这就造成买官卖官、弄虚作假泛滥。
买官制度,不是明朝的特产。
从秦统一六国之后,就有了买官行为。
汉代司马相如的官职就是买来的。
明代的买官起于景泰元年。
最先是武官。
可以捐世袭武职,实售锦衣卫官职,这时,文官是不许捐的。
后来因为缺少马草,生员资格可以买售,可以进入国子监读书,拥有科举资格。
明末时期,买官现象频发,难以控制。
越好的差事价格自然越高,一些要做官的人就去借“京债”。
京债是专门给那些买官、行贿的人准备的。
这种借贷,借款金额大,经手人多,扣除的手续费也很高,到手可能只有一半。
而且,它的利息非常高,是本金的数倍。
不仅如此,买官的人一旦买到了官位,催债的人马上就会在家门口堵着,强逼着对方将利息提高,好似威胁勒索一般。
于是,当时许多买到官的人还不出债务,就开始挪用公款去抵私债。
更过分的是,那些债主们还会在借钱人任官的地区掠夺百姓的钱财,买官者不仅不敢管,有些甚至还帮着那帮人一起勒索百姓。
这种情况在京城此起彼伏,难以管控,不少百姓就开始闹民变。
明朝的言官历来都是专门监察腐败现象的,严格遵守制度,对朝中官员进行监督。
一直以来,贪官污吏都难逃言官的法眼。
但是到了明末,这个现象就被渐渐打破了,因为腐败的风气已经影响到言官了。
监察御史在对各地的官员进行监察的时候,会直接对他们进行敲诈,如果不给自己一点好处,就给你写一些罪名,到时候就后果自负。
如此一来,无论是贪官还是清官,都会给这群言官行贿,官场风气可想而知。
不过,虽然腐败现象已如此严重,但是作为官员还是不敢明着贪的,暗地里贪污才能贪得越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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