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“都小心一点,敌人来头不小!” “喏!” 张辽须发皆被微风吹动,面色沉沉,说话的声音都变得凝实了很多,双目一直如狼一般紧紧盯着在远处的赵子龙。 在他看来,这些人若非是为了诱他们从广陵出来劫杀,那就是真的要确保万无一失的运粮到徐州去,因此才会以如此普通军备着身,来掩饰其身份。 以便随时可以进发。 那么,此前徐州到广陵的军情书信,也是为了快速送达,才会铤而走险。 要不然,就是根本不把我们温侯放在眼里。 张辽在一瞬间做出了分析,而他的认知,并没有想到徐臻是刻意在诱杀他们,主要不明白他为什么。 毕竟广陵根本不算是富饶之地,现在吕布又没有治理之能,百姓民心不存,如何耕种?今年的春耕甚至都是一塌糊涂。 到了秋收之后也自然不会有多少粮食收成,这样的话,在广陵所驻军的时候越久,那就意味着吕布军中的兵马会越发的羸弱。 最后甚至还会缺粮导致境界发生哗变,行军多年,张辽当然能看得出这些发展态势。 如此,他更加不认为徐臻这样的人会刻意来攻打广陵。 因为内患,是可以被外敌消除的,若是激起了温侯军中斗志,说不定还能意外的暂时消除内患,一致迎敌。 况且,就算是此战能赢,又能获得什么呢? 张辽思索了一下,异地处之,他看不上自己军中任何东西,兵甲?兵马? 都不可能,战马他们九江也有,总不能为了战马就来特意运粮诱敌吧? “又或者,是为了养军势?”张辽双目微眯,觉得大有可能,有些人的确是会为了培养军势,让自己刚刚组建出来的精锐部队,不断的进行小规模的战役。 以此养成百战百胜之势,日后在作战的时候,就自然懂得如何勇猛。 所谓知己知彼,百战百胜。 这不断进行战役,保持高度厮杀,吸取战场经历的行径,便属于是“知己”的阶段。 唯有知道自己军中的优势所在,才能真正迸发出强悍的军力。 “杀过去,尽可能去围杀那名小将,切莫轻敌,找准机会一起上。” 张辽轻声说道,周围的两个副手当即点点头,各自伸出手做出了手势。 让身后的所有骑兵看到。 这是他们多年来养成的默契,在交战的时候不需要如何嘶吼相传,通过副手的手势,确定数套动兵的军略,因此这些年,张辽在作战的时候以诡谲快速为主,多可得胜。 其原因就在于厮杀之时,依旧能够灵活多变。 下一刻。 张辽率先催马而动,左手拉住缰绳,右手则是将大刀完全扛在了肩膀上,一脸冷漠,俯冲而下。 自微微隆起的山丘高坡,冲向赵云。 此时赵云也集结了兵马,让后军将粮食调转方向拉回去,同时故意割破了一袋,在地上留下米粒,拉出了数条痕迹。 赵云迎面上马,再带兵冲杀一个来回,此时他脸色颇为坚毅,右手持枪紧握,转瞬间再次杀到,和张辽对了一枪。 又是在毫厘之间被他侧身躲开,险象环生。 但接下来,张辽身后的骑兵竟然是交错而行,几乎都扑向了赵云。 “糟了!” 赵云脸色大变,双目顿时圆瞪,挥舞长枪左支右绌,抵挡刀剑,杀了一二人后,耳边顿时风声呼呼,极为惊现。 只怕是稍有不慎,就会有大刀落在脖颈上。 只见他眼明手快,左手拉住了缰绳,右脚勾住铁马镫,身子一歪躲到了马肚子一侧,而后将手持的部分上移,只拿着靠近枪头侧。 以枪底在地上摩挲。 其力大,令战马感受到了阻力拉扯,逐渐放慢了速度,于是身后骑兵同样拼杀过来,将赵云两侧护住,他又才猛然起身,宛若游龙翻身般,一枪横扫,砸倒了两个在眼前的骑兵。 于是逐渐的,战马冲锋之势已挺直,进入了乱战之势。 赵子龙眼前人数极多,密密麻麻全是人头,他索性将长枪背在身后以蓄势待发,右手空出来,自马背一侧抽出了青釭,一剑挥动,刷地,白条闪出一道流光,斩断了眼前数把大刀,而后手起剑落,提剑乱砍。 得青釭神锋之锋利,他矫捷如风的速度令人瞠目结舌,每每敌军刚刚提起长兵,赵云已经快马杀到,剑斩脖颈。 短短数个呼吸的时间,他已经纵马踏出一条血路,两侧都有人头斩落,如此神锋引得阵阵哀嚎惊呼,让四周的敌军全都不敢迎敌,慌忙撤开。 这一撤,才是真正陷入了颓势。 因战阵被赵云杀乱,是以他麾下骑兵当即扑上,以长枪突刺而杀。 并且每每杀敌必定大喝,以吼声震慑其余敌军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