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两百六十八章:梦魇军、魏武卒、玄甲军!-《三国:刘备帐下,朝九晚五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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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秦耀挥了挥,这柄似剑非剑,似枪非枪,似刀非刀的长手兵器被其挽了一个枪花。

    “我将之取名为……汉明刀!”

    这柄外观上看上去,更像是长剑加上一个握柄的武器,实则是武穆遗书中记载的,岳家军所使用的一种长手兵器,后世命名为“岳飞刀”!

    其形状,类似大汉皇室所用的斩马剑(俗称的尚方宝剑),又似唐朝的陌刀,属朴刀的一种。

    在岳飞生活的宋朝,改良为斩马刀,《水浒传》之中,很多的梁山好汉便常以此为兵器。

    东瀛的大太刀与倭刀也是从这里发源出去的。

    不过,岳飞刀的刀身更加平直,刀柄和刀身一样长,用于步兵对战骑兵,是极佳的利器!

    以高顺和关羽的眼力,自然不难看出这把兵器的用途。

    “我会让人加紧打造汉明刀,时间比较匆忙,我不能肯定能够让三万大军都配备玄甲,但人手一件神臂弩,一把汉明刀,还是可以的!”

    有着自己当初发展任务寻找的各类矿石,现在晋阳的铸造工坊,日夜赶工,打造出了各种战争利器,这柄汉明刀便是其中之一!

    高顺轻抚汉明刀的刀身,沉声道:“若能全军配备这样的利器,那今后骑兵无敌的理念,就要被打破了!”

    抬起头,高顺只觉这辈子前几十年都白活了,直到今日,才得见知音。

    郑重抱拳道:“末将,必不负汉明先生所托,定将三万大军,训练成纵横无敌的魏武卒!”

    秦耀笑了笑:“不,我要的,不是魏武卒,而是,答应我二哥的玄甲军!”

    关羽呼吸一滞,自己心心念念的部队番号,真的要来了吗?

    “这第三件事,就是要你和二哥一同去完成,也是校验这两个月中,你的训练成果!”

    秦耀背负双手,淡淡道:“此次,我军一应骑兵,都用于雁门关一带迷惑对方视线,而真正决定是否功成的,便是我们这支要直插对方心脏的步兵!”

    “难免,会遇到匈奴骑兵的阻拦,我要的,就是证明,你训练出来的步兵,能在兵力相同的情况下,打败任何骑兵!”

    “于万军冲阵,统筹指挥,你不如我二哥!”

    “但若于强军备战,训练士卒,我二哥,不如你!”

    “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把你从老吕那里要过来的目的!”

    “我要一战,覆灭整个匈奴,用匈奴人的滚滚人头,为你,为二哥,为主公建立功勋!”

    “我要从此并州,无外族敢犯疆,凡匈奴贼子,只能永世为奴,为我大汉饲养牲畜,再难起刀兵之患!”

    “胜后,我会为这支军队,冠以玄甲军的旗帜,今后报国安民,凡玄甲军所到,一应敌寇,望风而逃!”

    高顺呼吸急促,感觉心脏像一个大鼓,在不断的敲击。

    秦耀说的,就是他一辈子所希冀的!

    原以为,自己在长安,将会彻底埋没自己所学,自己精心培养出的陷阵营,也只能沦为历史的尘埃,没想到,刚到并州,便有了他大展拳脚的机会!

    天予不取,反受其咎,高顺自问,这是离自己实现毕生理想最近的一步。

    “两个月后的一战,无论是二哥手底下的三万步兵,或是你的直属陷阵营,还是这五百梦魇军,都将投入到讨伐匈奴的路上,伯平,任重而道远,这个重担,我就托付给你了!”

    “你,不会让我失望的,对嘛?”

    高顺铁拳捏得滋滋作响:“敢以性命担保,必不让汉明先生失望!”

    秦耀一笑:“那就好,剩下的,就交给你了!”

    秦耀指着五百人说到。

    高顺点了点头,目光灼灼地望向那如狼似虎的五百人,这是自己完成抱负的第一步。

    那就让暴风雨,来的更猛烈些吧!

    “并南高顺在此,尔等可愿与我一战!”

    (取之高顺吧,一名为高顺副将刘弃后人族史:高顺,熹平四年丁巳二月十日生,少居并州南。父家四人,伯嘉,伯渤,叔徜,季远,顺父季也。尝谯,后乔并州,与南末瀛长女南氏南泷姬适高顺,高逆二人。)

    同为并州人,高顺知道的,对于民风彪悍的并州士兵,最好的征服方式,就是用武力征服!

    果不其然,高顺的入场,就像是热油里滴落了一滴凉水,那五名百夫长当即站出来,要与之对垒。

    秦耀尽量地憋住笑意,扯了扯还想看戏的关羽衣袖道:“二哥,我们走吧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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