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七十二章:大施仁政,美名远扬-《带着史前生物,征战三国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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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大殿内,徐庶站在易鹏的身旁,正在向其汇报这些时日以来,交州,以及倭岛夷州岛等属地的政务。

    听完之后,易鹏笑道:“不错不错,没想到不过短短数年时间,我们的交州便变的这般富庶了,粮仓的存粮堆积如山,宝库中的金银珠宝,琳琅满目,数量众多,在这风雨飘摇的年代,恐怕也只有我们交州,才是最富饶的州郡了!”

    徐庶也感慨不已,他知道,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成绩,大部分都是眼前这个男人的功劳。

    不是他开疆扩土,打下了林邑国,甚至海外的夷州岛倭岛,他们怎么可能收获如此多的钱粮和黄金白银。

    尤其是黄金和白银,都是成吨成吨的从倭岛运送过来,看的徐庶眼珠子都快要掉下来了。

    既然钱粮不缺了,为了提升他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,增强百姓对交州政府的归属感,易鹏决定,在整个交州,实施仁政。

    整个仁政大致可以分为三条。

    第一,降低整个交州境内所有赋税。

    汉代以来,朝廷收取百姓的赋税,大致有三个方面。

    第一,田租,就是征收粮食。

    第二,口赋,也就是人头税。

    第三,徭役。

    田租,指的是,百姓在朝廷的领土内种地,需要缴纳一部分的粮食给朝廷。

    当然,百姓每年的收成,都是波动不一的,年成好的,大丰收,自然收成极好,而遇上灾害,甚至洪涝干旱,可能颗粒无收,血本无归。

    朝廷自然不能每家每户去询问收成,然后定下收取的田租多少,那样太过繁琐了,工作量太大。

    一般来说,朝廷会根据不同地区,不同土质,以及不同的年景,定出不同的通产量,然后以这个作为标准,征收田租。

    西汉初年,刘邦为了让百姓休养生息,实行了‘轻田租’的政策,朝廷实行‘十五税一’之法。

    也就是,老百姓把田地里收成的十五分之一,上缴给朝廷,作为田税。

    到了文景之治时,这两任皇帝都是大大的仁君,他们进一步减少了税收,田税减少了一半,达到了‘三十税一’的程度。

    并且,为了让以后的百姓们,真正过上安康的日子,两个皇帝把这个税率,写入了法典,使得其成为了定规。

    两汉以来,包括如今这个东汉末年,田税都没有变动过,都是‘三十税一’。

    或许有人会说,这不是挺好嘛。

    三十税一,似乎比现代我们交的税,都要轻一些。

    其实不然。

    当朝廷腐败了,他们想要弄老百姓的钱,有的是方法。

    比如汉灵帝刘宏,为了能够赚取更多的钱,他搞了一个‘田租附加税’,即明文规定,每亩田地,征收十钱的附加税。

    所以说,这个税率,根本就是一个摆设,如果朝廷腐败了,他们想要剥削百姓,容易的很,设立各种苛捐杂税就行了。

    为了缓解百姓身上的压力,易鹏颁布的第一个法令,便是取消所有田租附加税。

    以后,百姓只需要上缴一种田税,那便是‘三十税一’的田租税。

    三十税一,这税率已经很轻了,易鹏不准备更改。

    毕竟,如果降的太低,便会使得百姓们懒惰起来,不再勤劳。

    看看现代的欧洲一些国家,如德国,因为福利太好,许多德国人都选择不参加工作了,整日游手好闲,无所事事。

    他们即使不工作,靠着国家的福利,他们依旧能够过上小康生活。

    这导致的一个后果是,德国国内明明有许多没有工作的小年轻,但是各行各业却严重缺人,需要从国外引进劳动力。

    这也真是讽刺。

    人,天性懒惰,对他们太好,生活太过于没有压力,反而会催生这种懒惰。

    易鹏可不希望自己麾下的这些百姓,一个个变成了大爷,啃老族,所以,适当的田租是必要的。

    收上的钱,可以充实国库,用来进行各种基础建设,或者供养士卒,充当军费,岂不更好?

    第二个,是人头税。

    西汉初年,刘邦颁布法令规定,百姓不论男女,从十五岁开始,到五十六岁结束,这期间,每人每年需要向朝廷缴纳一‘算’,后世被称为‘算赋’。(一算,是一百二十钱)。

    而商人和奴婢需要加倍缴纳,每人每年征收二算,也就是两百四十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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