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4章 换我喜欢你-《藏欢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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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说,心中事,眼中泪,心上人。

    秦欢愣愣地听着,忘了反应,只觉得像做梦一样的不真实,这真的是沈鹤之吗?

    怎么可能从他嘴里听到这样的话,秦欢甚至连哭都忘了,就这么任由泪珠挂在眼睫上,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看,像是要把他给看穿,看看他面容底下的真面目。

    直到沈鹤之发烫的手指,轻轻落在她的脸上,小心翼翼地拭去她眼角的泪花,秦欢才恍若梦醒的往后缩了缩。

    就算是她误会了他要娶公主的事,就算他是真的喜欢她,那也晚了。

    她已经决定不喜欢他了,尤其是他方才还做了如此过分的事情。这让秦欢一时没办法接受,喜欢和嫉妒就能失去理智,不顾对方意愿,强迫对方做如此羞耻的事情吗!

    这样的喜欢,她可承受不起。

    “谁要你喜欢了,我,我才不嫁给你。以前那都是我眼瞎,这两年时间我早就看清了,我要收回之前的话。”

    “那也没事,换我喜欢你,换我为方才的事赎罪,只要阿妧给我个机会,不躲着我。”

    话音刚落,秦欢不仅往后躲,还下意识的拍开了他的手,清脆的声音在寂静的屋内显得格外响亮,她明明没用什么力道,沈鹤之的手背却肉眼可见的红了。

    她才刚把人给划伤了,这会又动手打了他,秦欢蓦地一僵,有些后悔又有些担心,脸上除了羞愤外只剩下心虚。

    沈鹤之适时的低声嘶了一声,就见秦欢的心虚更盛,他面上一副虚弱又可怜的样子,口中却在说着没事,“一点小伤而已,真的不疼,况且我如今也没人喜欢,没人在意,便是疼死又何妨。”

    这话怎么听着这么的耳熟呢?

    秦欢这人最是吃软不吃硬,方才沈鹤之来硬的,她就算拼得两败俱伤也绝不低头,这会看到沈鹤之可怜巴巴的示弱,又忍不住的有些心软。

    即便真的不喜欢了,可那八年的养育之情,却不是三言两句就能算清的,秦欢咬着下唇终于肯好好说话了。

    “赎罪倒是不必了,你,你做了坏事,我也划伤了你,今日之事就算是两清了。从此刻起只要你不许再提,我便当方才什么都没发生过。”

    “阿妧说哪件?若是喜欢你这件,恕我办不到。”

    秦欢本就热得发红的脸愈发的红了,恨不得立即去堵上他的嘴,他怎么跟变了个人似的,以前明明不这样啊。他怎么能把喜欢一直挂在嘴边,还说得如此理直气壮的。

    “沈鹤之,你怎么这般不害臊,你是我舅舅啊,永远都是!你先出去,我要换衣服。”

    她身上的衣服是绣房新做的夏衣,颜色和样式她都很喜欢,特意穿了回去给姚氏看的,谁想到才穿了一天,就被撕坏揉皱了,根本就没法穿没法看。

    她也不能喊婢女进来,但凡被人看见,她和沈鹤之的脸可都不能要了。

    沈鹤之被凶了,却依旧挂着浅浅的笑,目光灼灼地盯着她看:“再喊一声,我喜欢听。”

    “你是不是发病了,你快出去啊。”秦欢露在外头的耳朵尖都红了,恨不得这就把人给赶出去,好在沈鹤之知进退,不敢真惹恼了她,听话的捂着自己受伤的手退到了外间。

    他往外走时秦欢也没有动弹,直到确定他不会进来,才动作飞快地换下旧衣服,看着地上的那团破衣服,有些苦恼该怎么办。

    她若是带回去,肯定会被兰香发现的。想不出来怎么解决,干脆留在这里,反正是他闯出来的祸,就让他自己烦恼吧,她理了理衣衫,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往外去。

    没想到刚走到外间,就看到沈鹤之坐在椅子上,她下意识往后退了半步,才看清他是在敷药。

    身旁也没个下人,他脱了半边的衣衫,露出受伤的臂膀和胸膛,正在缓慢地单手上药。

    沈鹤之伤的是右手,伤口有些长,位置又偏上,上药的姿势显得有些笨拙,也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,总有种他很可怜的感觉。

    堂堂太子伤了手,连个服侍的人都没有,还要自己艰难的上药,秦欢虽然猜到,他可能是不想让人知道这事,又或是故意做给她看的,但还是走了过去。

    谁让这伤是她捅出来的呢。

    沈鹤之知道她一定会过来,才会挑在此处上药,伤药被不客气的夺了过去,伤口已经简单的处理过,但依旧狼狈。

    秦欢本是不会处理伤口的,全靠了不断受伤的沈鹤之,让她如今驾轻就熟,可以面不改色的将伤药涂抹好。

    “又麻烦阿妧了。”

    “舅舅受伤,作为小辈上个药何来的麻烦,倒是辛苦舅舅,旧伤未愈又添新伤。”

    秦欢故意的刺她,谁让刺沈鹤之总拿伤来演苦肉计,一样的招数用多了,当然不管用。

    沈鹤之却当听不懂,依旧扬着嘴角在笑,反倒把秦欢笑得没脾气了,她以前怎么不知道这人如此的无赖。

    “南越公主此次是来寻亲的,她是南越皇帝来大朝朝贡时与一女子生下的孩子,她生母留下孩子后,就消失了,这次是专门借着荣安和亲的事,进京寻母的。”

    秦欢的动作顿了顿,也不过是一瞬的走神,很快又回过神来,为自己之前的吃干醋而懊恼,咬了咬下唇有些赌气地道:“这是你们朝堂的事,与我何干,我又不知道什么公主不公主的。”

    听说她是来寻亲的,又忍不住道:“天下男子果真都不是好东西,见一个喜欢一个,走到哪儿便把孩子留到哪。除了我爹爹。”

    本来还想说伯父和李知衍,想到当初秦逢德也是养了外室,闹得家宅不宁,如今李知衍又搞出来一个什么徐姑娘,实在是让她生厌。

    越发的觉得不嫁人是件再明智不过的事,还不如躲进桃花坞,清净自在。

    “阿妧没问,是我闲得慌,非要说与阿妧听。我只是想告诉阿妧,不会有什么公主出现,也不会有人赶你走,太子府永远都是你的家。此刻我若说自己与其他男子不同,阿妧必定是不信的,说还不如做,阿妧以后自是明白。”

    话已至此,秦欢也没什么好羞的,干脆抬头看他:“即便公主是来寻亲的,可与你娶妃也不冲突。公主长得貌美,况且那日在周家,我分明看见你与她相谈甚欢。”

    还说什么与别人不同,她看他就是打好了算盘,真当她好骗。

    不知是不是被她所戳穿,沈鹤之愣了愣,而后畅快的笑了,不是平日那种浅浅的淡笑,而是真的眉眼都带着笑。

    “舅舅,你笑什么啊,你别笑了!”秦欢被他笑得脸都跟着红了,虽然不知道他到底有何好笑的,但总觉得不是什么好事。

    “那日我是带她去找周淮问事情,她作为感谢,说要送我只南越军中养的獒犬,据说威武凶猛生人不敢近身。我说不了,家中养了个小孩儿,怕凶,不养狗。”

    沈鹤之想起那日,南越公主好奇的问他家中怎么会有小孩,他脑海中浮现的是像小兔儿似的秦欢,被獒犬吓得眼泪汪汪扑进他怀里的模样,不自觉的便笑了。

    秦欢没听懂,不就是养个狗,这有什么好笑的?

    等听到后面那句家里有个怕凶的小孩,顿时脸就气鼓鼓的嘟起,“瞎说,我才不怕凶呢,小孩才怕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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