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四十四章 炸弹乐队-《休闲林乐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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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唐韵的优势在于她瞬间的爆发力,这个优势在录音室无法体现出来,但是在现场的时候,这会是一大利器。

    在录音室里面可能会是瑕疵、会是破音的歌声,但是在现场可能就会显得刚刚好。

    换句话说,唐韵的优势在现场演绎,如果给她配一支合作默契的乐队,她的优势将会得到更好的发挥。

    虽然说很多现场舞台都会有乐队伴奏,但毕竟不如自己的乐队来得默契。

    风霖把他的想法跟蒋根明说了一下。

    蒋根明摸了摸没几根胡须的下巴,沉吟半响道:“你这么一说,小韵都确实挺适合玩乐队的。只是就怕以后可能会闹矛盾。”

    乐队之所以无法长久,除了乐队的作用日渐被消弱之外,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利益分配问题。

    同一个团队,你让一个吉他手和主唱歌手拿同样的报酬,主唱歌手肯定会有意见,他会认为自己的作用最大,理当拿大头。如果主唱歌手拿走大部分报酬,其他成员只分少部分,久而久之肯定也会眼红。

    很多乐队开始因音乐结缘而聚在一起,大家一腔热血的想要闯一番天地,成名以后却因为利益冲突不得不散伙。

    蒋根明在乐坛混了几十年,这些东西他早就见多了。

    “这支乐队直接作为工作室的签约乐队就好了,他们的报酬由工作室支付,他们跟小韵的演出以合作的方式进行。以后,风霖工作室的其他签约歌手,也可以跟他们形成合作关系。这样就避免了因为团队内利益分配而眼红的情况。如果他们真有能力的话,也可以转为幕后制作人,说不定赚得比歌手还多呢。”风霖也想到了蒋根明说的情况,他也把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。

    之所以眼红,那是因为大家都是一个团队的,同一个团队,你拿得多,我拿得少,那必须会造成眼红。但大家都不是一个团队,只是合作关系,那眼红也就无从说起了,起码不如同一个团队的小伙伴那么强烈。

    就好像你听到哪一个不认识的人搞什么什么赚了大钱,你最多只是“哇”一声,羡慕一下。但这个赚大钱的变成你的熟人,甚至就是平时跟你一起拼桌挤公交的隔壁老林,那就不是“哇”的感叹一下那么简单了。怕不得要每天念个九次,晚上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睡。

    “你全部都想好了,还问我干嘛?”蒋根明没好气的道。

    风霖呵呵一笑道:“那不是你是乐坛老前辈嘛,见多识广,当然想听一下你的意见。”

    他还真是临时起意的,感觉这支乐队有点意思,而且以后自己工作室的签约歌手多了,有支乐队在那里,录个歌或者开个歌迷见面会什么的也方便。

    以自己工作室现在的营收,养支乐队还真不是什么太大的事。

    可能还有意外收获也说不定,他们刚才的演唱是不怎么样,但刚才那首歌的旋律和编曲做得都相当不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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